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高等职业院校扩招报名办法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具有我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阶段毕业生等群体(以下均统称“考生”)。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扩招考试招生报名。
二、报名条件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5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后续出台的有关文件中关于报名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时段为2019年5月28日至5月31日,2019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具有报考意向的人员可在上述时段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手续(报名工作时间由各地确定)。
2019年10月将再行组织一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四、报名流程
1. 报名点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招办”)在本辖区设置一个高职扩招报名点,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中有关报名点用户端的安排由省考试院统一下发。
2. 采集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并采像
考生的身份证信息、照片信息是考生上网填报信息的必要条件,无身份证信息的考生或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上网填报信息,后续也无法上报录取信息并注册学籍。
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19年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完成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采像等后续报名环节。
考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年月)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获取。报名点通过单机版软件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后不得修改。
凡身份证无法读取的考生凭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暂行通过录入的方式先行采集,待身份证办妥后补充读取确认身份证信息。通过录入方式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必须签订《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附件2),并由报名点留存备查。最终无身份证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报名程序。
3. 上传数据
报名点将采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后,通过采集软件的上传功能将采集的考生身份证信息、照片信息上传省考试院。
4. 下发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后期编制考生号的顺序依据。报名序号由省考试院统一设定,形式为A+四位顺序号的形式。各报名点将编制的报名序号按顺序下发至报名考生。
5. 上网填报
报名点上传身份证信息、照片后,考生方可上网填报报名基本信息。
《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及填写规范、相关项目说明见附件3。各报名点须将预填表及填写规范、相关项目说明放大打印后在报名点显著位置予以张贴。
6. 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与考生信息网上填报同步进行。考生报名信息在网上录入完成后现场打印《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办留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有误的,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删除考生报名信息后重新上网填报。
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各报名点应逐一核对考生签字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确保信息一致。
7. 生成考生号
考生号由省考试院根据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统一生成。其中第九、十位固定为“99”。
8. 打印、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
考生号生成后,由各报名点打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4),考生于6月19日-21日工作时间到报名点领取。
五、招生院校现场报名及测试录取
考生持身份证、《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招生院校章程规定时间,到招生院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招生院校在考生现场报名时须对照考生填报的类型审核考生资格并采集考生志愿信息。报名结束后,通过省考试院数据报送平台上报报名数据库并下载考生报名基本信息。招生院校现场报名须在7月5日前完成。
招生院校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和招生章程针对不同类型考生组织不同形式的测试,并在7月20日前公示预录取名单。成绩信息和录取信息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数据标准,于7月30日前上报省考试院。
一名考生只能被一所高校录取,各高校要做好协调,确保录取信息不重复。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统筹做好高中考各项工作,确保“三无一稳”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的同时,安排落实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和咨询服务。各招生院校要在努力完成好扩招任务的同时,按照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招生规矩和纪律,确保扩招工作平稳有序高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