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安徽省优秀教育网站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返回主页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 首页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现任领导
    • 学校优势
    • 校园风光
    • 联系我们
  • 机构设置
    • 教学机构
    • 职能部门
  • 教学管理
    • 机构设置
    • 通知公告
    • 教务动态
    • 管理规章
    • 教学研究
    • 实践教学
    • 质量工程
    • 人才培养
    • 公共服务
  • 招生就业
    • 招生在线
    • 就业中心
  • 党建工作
    • 学校党委
    • 组织体系
    • 党建动态
    • 文件资料
    • 党建文汇
    • 党员风采
    • 理论学习
    • 网上党校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目录
    • 依申请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监督投诉
  • 人才招聘

万博新闻

  • 学校新闻
  • 信息公告
  • 媒体报道
  • 院部新闻
  • 官方微信
  • 青年风采
您当前的位置是:主页 > 万博新闻 > 信息公告 >

信息公告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时间:2024-01-23 11:59  来源:校团委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次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16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3 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 4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4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4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4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4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4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4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4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4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4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4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4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交通工程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音乐教育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国际商务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智能信息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不够可添加行)

二、《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共产党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和合肥市学生联合会的指导,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内依照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们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加强学风和能力塑造、体育精神和健康生活倡导、美育艺术素养提升、劳动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开展贴近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 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向学校反馈,帮助有效解决;

(四) 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本会工作人员的遴选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在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承认和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合肥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是具有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组织章程,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力:

(一)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有权监督和批评本会工作,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质询、意见、建议;

(三) 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任务,维护本会利益;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 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本会和其他会员的权益。

第九条 未经本会同意,任何会员、其他个人或团体不得以本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会主席团提议,经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听取、审议和批准上一届本会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任务并监督其实施;

(三)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 选举产生新一届本会主席团成员;

(五) 讨论、审查和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 修改和撤销学生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 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 25%,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一) 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 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 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八条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常代会”)代表全体学生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一) 常代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二) 常任代表由各院(系)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三) 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 1 次会议。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 本会主席团是本会工作领导机构,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扩大)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一)本会主席团由3至5人组成,集体负责本会重大事项;

(二)各级学生会组织要设置权益维护部门,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

(三)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各院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条 本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本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本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本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一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本院党组织领导,团组织和校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指导学院各班级班委会开展工作;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在院团总支部的指导下,可经院学生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或以其它方式民主产生,经院党组织确认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三)二级学院学生会部门设置及职责分工原则上与校学生会保持一致;

(四)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 20 至 30 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3 人。

(五)二级学院学生会应积极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按时参加校学生会召集的会议,报告工作,交流经验。

第六章 学生骨干

第二十二条 学生骨干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生骨干必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 勤奋好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扎实,能够较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间的关系,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能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相关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 热爱高校学生会工作,服从安排、工作踏实、不计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在全校学生会组织内具有最高效力,本会内的任何组织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及其修正案的表决须以学生代表大会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即通过之日开始实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1. 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的整体工作计划,对学生会工作实行集体指导,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2.对内负责主持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对外代表学生参加组织开展活动;

3.负责学生干部的考核、各部工作的考核工作;

4.负责出席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5.负责完成学校有关部门下发的的其他工作任务。

2

宣传部

3

1、展现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跟踪时事热点,举办校园文化活动;

2、加强学生会内部文化构建,及时完成主席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是塑造学生会对外形象的重要部门,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校学生会“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理念。

3

维权部

4

1.维权:帮助同学在校园内维护消费者权益,履行着“维权”的职能;

2.检查:对校园内侵害大学生权益的行为进行检查并做出相应措施;

3.沟通:沟通学生和学校、学生委员会,履行“沟通”的职能。

4

组织部

3

1.承担团员团组织关系的转接、整理团员档案、团员证等工作;

2.做好组织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3.辅助主席团开展工作。

5

素质拓展部

3

1.主要针对我校学生的素质提升和能力培养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2. 主要负责组织的团建,素质拓展训练,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活动的收集整理,配合主席团下发的活动任务。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张廷伟

共青团员

国际商务学院

2022级

7/25

2

李子航

共青团员

智能信息学院

2022级

11/58

3

钱巧

共青团员

智能信息学院

2022级

1/28

4

褚泽旭

共青团员

音乐教育学院

2022级

2/50

5

夏怡琳

共青团员

音乐教育学院

2022级

3/56

6

何芊晔

共青团员

音乐教育学院

2022级

5/50

7

乐文怡

共青团员

智能信息学院

2022级

3/51

8

雷皓

共青团员

智能信息学院

2022级

14/58

9

刘东玲

共青团员

智能信息学院

2022级

6/69

10

王雅欣

共青团员

智能信息学院

2022级

8/51

11

陈荣荣

共青团员

音乐教育学院

2022级

1/50

12

周桃霞

共青团员

音乐教育学院

2022级

7/43

13

王笑凡

共青团员

国际商务学院

2022级

13/45

14

吕友宣

共青团员

智能信息学院

2022级

16/71

15

卢诚铉

共青团员

智能信息学院

2022级

24/88

16

许丽萍

共青团员

交通工程学院

2022级

6/66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选拔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原则上应为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班团组织等各领域优秀学生中的典型和骨干,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经验丰富,群众基础良好。2、主席团候选人选拔办法: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通过自荐报名或学院推荐、校院两级联合审查、党委审批确认资格的方式。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主席团成员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差额20%,选举结果报校党委批准、市学联备案。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地点:图书馆舞蹈实训室

代表数量:108名

主要任务:

(一)听取并审议学生会主席(执行主席)做执行机构工作报告;

(二)审议《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www.wbc.edu.cn/article-5406-1.html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根据各基层单位青年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班级(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

2、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全面总结2023-2024第一学期校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

(一)撰写总结材料 (2024年1月底至二月初)

认真撰写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重点,阐述个人在学生会组织中的发展情况、个人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开展述职评议汇报会(2024年3月中旬)

1.校学生会述职评议会

拟定于3月中旬召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汇报会”,组建学生代表、党团代表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2.二级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会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安排本院学生会的述职评议会,组建学生代表、学校党组织、团总支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3.述职汇报时使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4分钟。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三)确定评议结果(2024年3月下旬)

1.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院学生会述职评议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2.对校、院学生会述职评议人员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应占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20%左右,至多不超过30%,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3.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向参与述职评议的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反馈,并进行公示。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学生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述职评议工作,以述职为契机,系统总结学生会组织工作、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选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

(二)重点突出

校、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对象要重点围绕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进行材料撰写、汇报。

(三)严格标准

校、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对象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凡发现在汇报材料中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王媛媛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许鑫宇

是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4年1月19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我校第十五届教师基本功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校园春季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线上讲座的通知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   Wbc.edu.cn  版权所有  皖ICP备1600530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851号
地址:安徽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阳光大道与公园路交叉口东北侧  邮编:232251   
0551-65250165(校办)  0551-65250302,65250293(招生)  0551-65250257(就业)
  • 微博
  • 微信
  • 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