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函〔2026〕126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11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6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行业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创新组织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进成果转化,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推动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内容
2026年省级行业赛计划共74项(见附件),其中省级一类行业赛30项、省级二类行业赛44项。
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行业赛,如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行业赛安徽省选拔赛职能,且申报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可另行会签,作为计划内赛事享受相关政策。
三、奖励措施
(一)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对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参赛选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1.省级一类行业赛。各职业(工种)排名前2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21%-4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41%-5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2.省级二类行业赛。各职业(工种)排名前1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11%-2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21%-4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所涉职业(工种)没有设置相应级别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至现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学生选手最高晋升至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二)颁发奖状(奖牌、奖杯)
省级行业赛一般设置一、二、三等奖,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且在参赛总人数50%以内的选手可以颁发优胜奖。各赛事获奖选手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部参赛选手的50%以内。奖状(奖牌、奖杯)由竞赛第一主办单位(以下简称第一主办单位)制作、发放。
(三)颁发奖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主办的一类行业赛前3名选手奖金标准分别为每人5000元、3000元、2000元,其他竞赛的奖金标准由第一主办单位确定。奖金由第一主办单位筹集、发放。
以上奖励措施如遇政策调整,根据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具体奖励措施以各赛事正式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范实施竞赛活动。第一主办单位要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列入2026年省级行业赛计划的赛事,原则上统一命名为“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XX大(竞)赛”,竞赛通知文件应征求我厅意见后印发。要合理确定办赛形式、时间、地点,竞赛活动原则上应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
(二)务必确保赛事公平公正。第一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将公平公正作为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监督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竞赛全过程监督,竞赛期间应实行全程监控录像。要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要加强赛事组织,依规设置奖项,按照均衡原则合理分配各参赛队参赛名额。
(三)切实提升竞赛工作质量。第一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各赛项原则上应采取单人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要求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和命制试题,理论试题中应体现政治引领作用。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高质量开展赛后技术点评,组织做好选手训练,注重竞赛成果转化和经验交流,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四)认真审核参赛选手信息。第一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对于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参赛成绩和相关奖励。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顶岗实习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严格落实竞赛奖励制度。第一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我厅有关规定,按赛事正式通知兑现相应奖励政策,不得以赛事组委会名义设立颁发各赛事正式通知以外的奖项。各赛项获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部决赛参赛选手的50%以内(未参加全部竞赛科目的人员不计入)。其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第一主办单位办理。第一主办单位在印发竞赛通知时,应明确证书颁发机构及所发证书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我厅将根据具体赛事组织实施情况,对有关奖励政策予以调整。
(六)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第一主办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生产、人身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竞赛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七)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第一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广泛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认可度。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制作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竞赛宣传推广。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基层单位负责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同志观摩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八)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第一主办单位要在办赛结束后,做好竞赛工作总结,于2026年12月底前登录指定系统平台提交竞赛工作总结、竞赛基本情况材料(含竞赛通知、获奖通报、人员信息、裁判签字的成绩汇总表、竞赛命题情况说明、竞赛试题和技术文件等),按规定落实奖励政策、办理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有选手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行业赛决赛获奖的,应将全国决赛获奖情况告知我厅。
未按时完成竞赛活动的,第一主办单位应书面说明情况。不按要求开展竞赛实施和竞赛总结的赛事活动,不享受有关奖励政策,我厅2年内不再接受其第一主办单位申报竞赛计划。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周 磊 (0551)62636632